子女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然而,作为独生子女,却不能想直接继承房产。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财政部在2009年就出过相关通知,今年的公告进一步确定了“房产过户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由原来的“按其他所得征税”改为“按偶然所得征税”,并且对非近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受赠方需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按照20%的税率缴纳进行了补充。
这三种常见的方式到底哪种的花费最小呢?我们来看几张图。综上两张图我们不难看出,比较起来,继承是相对花费最少的,其次则是买卖。赠与则需要付出最多的其他费用。